本章保留两条判定口径:前三小节按密集排列法、后三小节按开放排列法逐和弦校验;纵向再校验和弦三音不省略、不重复(三音决定和弦性质,补足声部只能重复根音)。
上方三声部相邻两声部之间的音程不超过四度:S–A、A–T 的半音数均 ≤ 5。
上方三声部相邻两声部之间的音程五度以上、八度以内:S–A、A–T 的半音数均在 7–12,常见五度、六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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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和弦计分:全题 18 个和弦平摊 100 分,每个和弦 5.56 分;排列法判定不符、三音省略或重复、上方三声部未写满的和弦计 0 分。
得分率 = 实得分 ÷ 满分;提交后按“过程性 40% + 增值性 20% + 终结性 40%”计入课程三维评价。点「提交成绩」会弹出成绩回执,写明合格/不符的和弦序号。